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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整改情况决定

2014年02月28日 10:48:13 访问量:518

为落实晋教基(2014)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依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休息权利,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我校经校委会研究,全体教师通过,做出以下决定: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不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2.执行国家统一的节假日时间规定,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调整节假日时间安排。

3.加强周末留校寄宿生安全管理,由寄宿生自主选择周末活动安排,不将寄宿生统一集中在班级自习。

4、立即着手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讲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学校是坚决反对的,把学校采取的措施和一些承诺告知家长,争取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配合支持。

5、在学校大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罚。

                                     神池县虎鼻学校

                                      2014、2、28

编辑: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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